採購保固
採購條款 》
1. 本公司送貨服務及維修服務範圍僅限於台灣本島地區。( 離島送貨及維修服務需加收運費或車馬費 )
2. 本公司保留商品銷售與否的權利。
3. 為了確保客戶的權益,訂購商品時請傳真或 E-Mail 公司正式的訂購單。
4. 為了確保客戶的權益,請確實填寫公司收件人的姓名、電話、地址及對帳窗口等相關的資料。
5. 如有產品指定送達地點,請提供詳細的資料 ( 姓名、電話、地址、時間 ),若因資料有誤而產生的相關問題,本公司恕不負責。
6. 有關商品的保固、使用說明及售後服務等問題,請來電洽詢或見相關說明。

7. 訂購商品總金額未滿 2,000 元者,需酌收運費 100 元。
8. 因配合貨運寄送時間,當日接受訂購單截止時間為下午 4:00;如有特別需求,請於訂購單上特別註明,
    本公司會依實際狀況斟酌處理。 


換貨須知 》
1. 收到商品後請儘速檢測 ( 商品本體、數量、附件、功能等 ),尚未確認商品可以使用前,請務必保留商品發票及產品原包裝
    ( 內外包裝紙箱、使用手冊、產品保證書、週邊配件等 )。
2. 收到的商品如有任何損壞或瑕疵時 ( 不含人為蓄意破壞 ),請於到貨後 3 日內電洽安排換貨事宜,逾時或無事先確認者,本公司恕不受理。

3. 客戶主動換貨需酌收 5﹪ 的換貨手續費,手續費不滿 100 元者,一律以 100 元來計算。
4. 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及原包裝 ( 內外包裝紙箱、使用手冊、產品保證書、週邊配件等 ) 之完整與清潔,否則本公司恕不受理。
5. 若商品出貨數量不符者,請於到貨後 24 小時內來電確認。
6. 新品故障換新,須符合以下條件:
   → 於換新期限內以電話、傳真或 E-Mail 等方式通知本公司 ( 日期以銷貨單上為主 )
   → 原包裝完整、清潔,且所有配件齊全
   → 外觀無損傷
   → 經檢測後判定故障或瑕疵者
不符合上述條件者,本公司恕難接受申請換新,將以維修方式處理。


退貨須知 》
1. 自收貨日起 7 日內為可退貨期 ( 耗材除外 ),於期限內,若商品有重大瑕疵 ( 不含人為蓄意破壞 ),可電洽
    本公司要求退貨,逾期或無事先通知,逕自寄、送退還貨品者,本公司恕不受理。 
2. 若非因為本公司商品本身有任何損壞或瑕疵而欲退貨者,本公司將收取退貨商品售價的 10% 做為退貨手 續費,手續費不滿 200 元者,一律以 200 元來計算。
3. 商品退貨所需用的運費,應由客戶自行負擔。
4. 退貨時請保持商品及原包裝 ( 內外包裝紙箱、使用手冊、產品保證書、週邊配件等 ) 之完整與清潔,否則本公司恕不受理。